就业服务 ||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统操作指南
发布时间:2026-07-12 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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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”(以下简称 “登记系统”) 的毕业去向登记与网签模块支持毕业生自主登记、签约。为方便毕业生熟悉使用,特制定本操作指南。途径1:毕业生进入登记系统(https://dj.ncss.cn/),选择“毕业生去向登记”,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,如无账号请先注册,如忘记密码请点击找回密码。
图 2
途径2:关注并绑定“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”公众号,点击“去向登记”登录。 首次登录要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。若信息无误,点击“信息确认无误,进入系统”;若信息有误,联系辅导员更正(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需由本人在学信网账号信息中修改)。
毕业生确认信息无误提交后,进入选择功能模块的引导页。选择“毕业去向填报”模块,用于登记毕业去向及签约信息。
毕业生应仔细阅读主界面的提示文字,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面正确的方式进行签约或登记毕业去向。
签就业协议书就业
(1)向学校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线下签约
毕业生在主界面点击去向填报的“签就业协议书就业”,再点击“向学校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 线下登记”,按要求准确填写就业协议相关信息后,确认并提交学校(院系)审核。
(2)学校(院系)登记审核
学校(院系)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信息。
若审核通过,毕业生主界面对应条目状态为“就业协议审核通过”,毕业生点击进入可下载电子就业协议书。
若退回修改,毕业生需根据退回修改原因修改就业协议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。
若审核不通过,毕业生需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填写就业协议信息后,再次提交审核。
(3)下载回传盖章的电子就业协议书
学校(院系)协议审核通过后,毕业生点击“点击下载电子协议书”,下载打印电子就业协议书并联系用人单位盖章。盖章后毕业生点击“本人回传协议书”,及时回传单位盖章的电子就业协议书图像材料,提交学校(院系)审核。
(4)学校(院系)签约审核
学校(院系)审核回传的电子就业协议书图像材料。
若审核通过,签约完成;
若退回修改,毕业生需根据退回意见重新回传电子就业协议书图像;
若审核不通过,线下签约申请直接作废,毕业生需重新在线填写就业协议信息再次提交审核。
2.由单位发起的线上签约邀请
这种签约由用人单位主动邀约发起(以下简称为“网签”)毕业生应约后,由学校(院系)审核鉴证。此功能仅适用于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系统,“网签”具有时效性,若用人单位发起“网签”后,毕业生、二级学院、学校需及时进行应约、审核。
其他形式就业
1.如毕业生属于签劳动合同就业、提供公招接收函就业、其他录用证明就业、国家基层项目、地方基层项目、科研助理、管理助理、应征义务兵、自主创业、部队军士或文职人员、出国出境工作的情况,可选择其他形式就业,请点击“其他形式就业”,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和提交材料,点击提交即可。
升学
毕业生如就读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或专升本,或出国出境深造,请点击“升学”模块,并根据实际情况,填写信息、提交材料后,点击提交即可。